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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山东装饰协会 时间:2008年5月21日 人气: 【字号: 】         

山东装饰协会-会员入会须知

  一、 本协会的会员有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
凡从事室内装饰设计、施工、科研教学、中介服务、装饰材料和用品生产经营的团体和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。
二、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;
(二)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;
(三) 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(四) 团体会员须取得工商登记执照或法人地位。
三、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 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 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 由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四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 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 参加本协会的活动;
(三)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 有提请本协会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力;
(六) 有退会的自由。
五、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 承认本协会章程,执行本协会决议,遵守行规行约;
(二) 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;
(三) 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 向本协会反应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五) 按规定交纳会费。
六、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七、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行为,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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